以“學而思”為代表的大型課外教育機構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其快速擴張、資本運作以及在“雙減”政策背景下的轉型探索,引發了社會對教育公平、學生負擔與行業規范的廣泛討論。多位教育專家指出,當前課外培訓市場亟需一個清晰、有力的監管主體,以引導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真正回歸教育的育人本質。
專家們普遍認為,課外輔導機構的蓬勃興起,反映了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的旺盛需求,但也暴露出現行教育體系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學而思”模式的成功,某種程度上是抓住了應試教育的痛點,通過標準化、工業化的教學產品,滿足了部分家庭對升學結果的迫切追求。這種模式若缺乏有效規制,容易加劇教育焦慮,形成“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怪圈,甚至可能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擴大教育資源的不均衡。
問題的關鍵在于監管的模糊與滯后。目前,對“學而思”這類機構的監管涉及教育、市場監管、民政、網信等多個部門,存在職責交叉、標準不一、協調不暢的情況。一位資深教育政策研究者指出:“多頭管理往往導致‘誰都管,誰又都管不全、管不深’。當出現預付費糾紛、師資資質不符、超前超綱教學、虛假宣傳等問題時,家長時常面臨投訴無門或處理效率低下的困境。”這種監管主體的不明確,使得一些機構可能游走于灰色地帶,增加了市場風險,也不利于保護消費者(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
因此,專家們強烈呼吁,應盡快在法律和政策層面明確課外教育機構的監管主體,構建權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監管體系。具體建議包括:
- 明確牽頭部門:建議由教育行政部門作為主要監管責任主體,負責制定行業準入標準(如師資、課程內容、教學時間等)、評估教育質量、監控教育過程,確保其教育教學活動符合國家教育方針和政策導向,尤其是要嚴格落實關于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相關要求。
- 建立協同機制: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機構登記、收費價格、廣告宣傳、合同規范及反壟斷等方面的監管;民政部門負責非營利性培訓機構的登記管理;網信部門負責線上教育平臺的網絡信息內容監管。各部門需建立常態化的信息共享與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 完善標準與立法:加快出臺專門針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標準和管理辦法,將機構的設立、運營、教材、師資、收費、資金監管等全面納入法制化軌道。特別是要建立嚴格的預付費資金監管制度,防范金融風險,保障資金安全。
- 強化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鼓勵建立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范,開展誠信評估。暢通家長、學生和社會媒體的監督舉報渠道,讓違規行為無處遁形。
- 引導轉型與多元發展:監管的目的并非“一棍子打死”,而是為了規范。應引導像“學而思”這樣的機構,從純粹的“應試提分”轉向素質教育補充、興趣愛好培養、學習能力拓展等更廣闊的領域,探索與學校教育互補共育的新模式。
明確監管主體是規范課外培訓市場健康發展的首要一步。只有構建起系統、嚴密、有效的監管網絡,才能遏制市場無序競爭,降低家庭的教育焦慮與經濟負擔,促使“學而思”們將重心從“商業逐利”真正轉向“教育服務”,最終實現教育生態的良性循環,讓教育回歸其啟迪智慧、滋養生命的本源。